[新站]研究生院(部)

培养管理

培养环节

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院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各培养单位,各院系,研究生导师:

请各院系(培养单位)根据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组织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做好培养计划及选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课程目录及预开课课表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课时间与方法

1.选课时间:2023927日-10月9

2.选课方法:

(1)研究生新生在选课前,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并完成培养手册中第二部分“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填写。

(2)研究生选课应在个人培养计划指导下进行。研究生可在经导师审批的课程培养计划范围内,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和个人兴趣进行选课。

三、选课对象

2023级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及2022级、2021级需重修或补修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另行通知。

四、选课工作安排

1.院系/培养单位汇总研究生选课情况公示结束后于20231013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见附件3)。

2.研究生院汇总各院系选课情况,结合教学实际,于2023年10月15日前公示选修情况及补选、退选课程工作安排。

3.2023年10月16日-20日,研究生院根据最终选课及补选课程情况汇总后统一排课,各教研室根据课程进度和课程表,安排具体教学任务。

4.课程补选、退选工作公示期结束后,不可增选、退选、改选课程;选课研究生须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未完成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已选课程未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的,课程成绩按0分计。

5.教学任务书填报

各教研室填写《教学实施计划》(附件4)和《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新开研究生课程论证报告》(附件5,新开课程填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于10月31日前报各院系/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

联系人:穆懿、叶青青、陈雪梅;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预开课课程目录

     2.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预开课课程表

     3.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记录登记表(模板)

     4.教学实施计划

     5.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新开研究生课程论证报告

 

 

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

上一条: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2023年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下一条: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