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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珠海校区、联合培养单位、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为了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请各研究生管理部门结合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切实做好2019级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对象及时间安排

1、授课对象

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及预参加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答辩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2、授课时间安排

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及进程安排,专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由学科和导师负责。专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课程考核及评分标准

1.课程考核

试题应充分反映出导师所在研究方向的研究情况,具备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可采用文献综述、学术报告、理论考试等方式考核,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2.评分标准

专业课程成绩以70分为合格,≥70分可计学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学科填写《研究生教学实施计划》(见附件1),一式3份报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统一汇总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

2.各学科在组织专业课程考核工作前一周,将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附件2)。

3.考核成绩登报表纸质版(附件3)和电子版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存档。

联 系 人:申旭波 穆 懿 孙 平

联系电话:0851-28643581

邮 箱:494864512@qq.com

附件:

1.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教学实施计划模板

2.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3.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考试成绩登报表

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1年10月1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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