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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发布时间:2023-10-19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四为”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总则。

第一条 培养目标与要求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质、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掌握相关行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具有正确职业价值观和团队合作精神,面向行业当前及未来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求实的科学态度,尊重他人劳动成果,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和医学伦理,杜绝剽窃、篡改、假造、选择性使用实验和观测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相关行业或职业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先进的技术方法;关注本学科发展前沿及热点,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新进展及相关交叉学科的知识,并能应用于专业领域实践中。

4.熟练检索、阅读、分析、理解专业相关专著、论文、资料、专利及网络资源等资料,具备从文献、同行等处学习所需知识、研究方法的能力;能够紧密结合本专业领域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备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通过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能胜任本专业领域的实际工作。

5.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理解本专业外文资料,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和写作能力。

第二条 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的设置应与所属专业学位类别密切相关,把握专业发展趋势,兼顾专业自身优势特点,做到规范、设置合理、相对稳定。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三条 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培养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以适当延长,按照《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第四条 培养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入学教育与课程学习

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院系共同开展入学教育,学习内容涵盖思想引领、家国情怀、学术道德规范和校史校规等;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选修课程,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所修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选课,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并在第一学期完成。

(二)专业技能训练或实习实践

公共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硕士生须按照本专业培养要求进行专业技能训练或实习实践,训练或实践时间及内容根据专业领域实际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指导性培养方案确定,详情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实行双导师负责制,第一导师为校内硕士生指导老师,第二导师为具有相应资格的行业专家或专业领域技术专家;第一导师为主要责任导师,专业技能训练或实习实践主要由第二导师指导完成。

根据国家指导性培养方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硕士生还应参加本专业的教学查房、病例讨论、见习带教、专题讲座、小讲课等教学相关工作;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低年资住院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教学培训由学科或相应科室组织,应于申请答辩前完成。

(三)科研训练

在科研训练中,学位点应重视培养实践科学研究方法和能力,进行从文献查阅、资料收集、产品开发、成果转化、计划方案实施到总结和综合分析的全过程训练,并能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通过研究解决问题。科研训练以第一导师指导为主,导师团队协助指导,应于申请答辩前完成。

第五条 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一)总体要求

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前所修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17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11学分。

研究生课程包含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相关课程学习安排与学分要求见《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一览表》。各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参照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出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开设。

(二)课程成绩登记

学位课程单科考核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单科考核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相应课程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在读期间,每门课程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重考不合格者,每门课程有一次重修机会(于下一年级该门课程开课时重修),重修不合格者,无学分。

(三)课程教学与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讲座、教学研讨会和科研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采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考核方式可采用随堂测验、课后作业、期末考试、文献阅读、课堂讨论、调研报告并组织汇报等多种方式。

1.英语

英语课程包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公共英语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课,入学之前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7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公共英语,并直接获得相应学分,考试成绩以75分登记;专业英语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由各学科或教研室负责组织考核。

2.学术活动

为开阔视野,开拓思维,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并将参加学术会议的级别、学术报告题目、时间等填入《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本》,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签字认可,学术活动积分不少于2分,具体见《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学位授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在申请答辩时,交由各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记2学分。

3.开题报告

开题审查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要求参见《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开题通过记2学分。

4.中期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情况、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实践工作完成情况及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等,中期考核通过记2学分。

5.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

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并认定,考核合格记5学分。

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时间

公共必修课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第一学期

自然辩证法

1

第一学期

公共英语

2

第一学期

专业核心课程*

卫生统计学或生物统计学

3

第一学期

专业基础课

≥4

第一学期

(学科根据培养要求设置)

专业英语

1

第五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

(根据学科要求设置)

专业课

≥2

限制性选修课程

科研写作与学术规范

1

第一学期

其他选修课程

≥1

第一学期

(由导师和硕士生根据培养需要从学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择)

学术活动

2

申请答辩前完成

开题报告

2

第二学期期末/第三学期期初

中期考核

2

第五学期

专业技能训练或实习实践

5

申请答辩前完成

总计

≥28

申请答辩前

第六条 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

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以提高硕士生专业实践能力为主,以培养较高专业技术和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强化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各专业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国家相关规定及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

专业技能/实习实践考核由培养单位按照各专业培养要求组织认定和考核。

第七条 学位论文

硕士生在导师/导师组的指导下完成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即是完整的科研训练过程。专业学位论文应强化应用导向,可以以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并以论文形式呈现,培养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通过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选题

硕士生在经过广泛调研、系统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了解拟研究方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的基础上,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所选研究课题应侧重于本专业领域或相关行业实际应用,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开题报告

1.硕士生确定研究课题后,撰写文献综述,充分论证可行性后,完成开题报告,经导师和教研室同意后,提交所在院系审查,并于第二学期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

2.评审专家组应对硕士生选题的研究意义、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及开题报告撰写的质量等方面进行评议,提出具体、明确的建议,并做出结论性审查意见。开题论证完成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修改主体研究内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者,须由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所属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在两个月内补交开题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对于缺乏创新性,没有实际应用价值,且没有充分立题依据的课题不得通过开题。需要重新开题的研究生,需在两个月后重新按照开题的有关程序进行开题,具体详见《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三)中期检查

1.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由导师所在院系在第五学期组织实施,检查重点为课题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硕士生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完善研究工作。

2.专家小组就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进行评议,具体详见《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四)科研记录

课题研究的全过程和结果按《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遵医校办发〔2019〕74号)进行完整记录。

(五)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规范性和严谨性。学位论文由论文正文和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论文正文不少于1.5万字,文献综述不少于5千字。具体要求见《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六)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导师、院系审核批准,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学位论文评阅。对学位论文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经查实后,参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学位论文评阅参见《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遵医校办发〔2019〕23号)。

(七)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后,在本专业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硕士生应根据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且院系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学位论文答辩时评审专家资格、人数、答辩程序等要求,应严格按照《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执行。

条 毕业学位授予

(一)毕业

硕士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各专业要求的其他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二)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条件

符合毕业条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或/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学位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可授予所属学科专业学位。

第九条 分流退出机制

各学科应切实发挥课程考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和论文答辩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完善各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需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

1.累计三门学位课程重修不及格者,予以退学;

2.学位论文开题两次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三次开题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3.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4.硕士生毕业当年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其他培养环节达到要求,可申请延期,在延期期间修改学位论文并申请重新答辩,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则做结业处理。

各专业学位应根据国家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细化分流退出机制。

条 组织管理

1.硕士生管理实行校、院系/实践基地和科室三级管理。院系协同实践基地加强硕士生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硕士生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培养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做好培养档案留存和归档管理。

2.学校、院系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对硕士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3.校、院系两级研究生督导专家组负责督导硕士生开题、中期考核、论文阶段检查、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确实把好硕士生培养质量关。

4.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导师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培养计划、监督课题实施和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培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同时,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导师还必须重视和加强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工作和品德教育,并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硕士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健康发展。

十一条 附则

1.本培养方案适用于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全日制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除有特别规定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2.相关专业领域应根据本培养方案,制定不同培训目标与计划、过程管理、评价形式等培养实施细则。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遵义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遵医院发〔2017〕58 号)自动作废。

4.本培养方案由樱花福精品利院在线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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